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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溪中心小学文明班级评选细则

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7-02-13 点击次数:

盘溪中心小学文明班级评选细则


2017-02-13 14:20:44 单位:px 作者: 关键字: 该文章已被浏览16次!

一、班级团结向上,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。班风正,学习气氛浓厚。

二、班委会团结合作,是老师的小助手,有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,能发挥模

范带头作用。能与老师一起,设计、开展具有班级特色的班队活动。

三、班级学生能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按时到校:不早到校;不迟到。放学后

安全离开学校,不在学校内或附近逗留玩耍。

四、班级学生注重文明礼貌。坚持佩戴红领巾;做到文明用语,不讲脏话,

平时遇到老师或访校客人主动问好;不打架、不破坏公物,文明开展健康有益的课间活动。

五、每天至少打扫一次教室和包干区。教室或包干区要保持清洁,无杂物、

纸屑;墙壁、课桌椅、窗台、风扇等物品要保持干净,无乱画、故意损坏现象。不得故意破坏别班教室或包干区卫生。

六、教室物品摆放美观。卫生用品、桌椅整齐,距离适当。黑板报、图书角、学习园地、争章园地内容丰富新颖、定期更换。合理使用班级电教电器设备,注意保管,不损坏,做好使用记录。

七、班级学生安全意识强,懂得自我保护。不满十二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到

校,经学校批准骑车的学生在校内能主动下车推行。

八、班级学生做到不带零食到校;不在学校附近的无证摊位上购买食物、玩

具;不到娱乐中心或网吧打游戏机或上网。

九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、竞赛,并在竞赛活动中团结合作,取得

好成绩。获奖或者荣誉作为评选“文明班级”的加分条件。

十、如有违反安全教育有关规定或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级、有违法违纪现象的

班级一律取消评选“文明班级”资格;已经评选的班级将撤销“文明班级”称号。

十一、每学期评选一次,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少先队。

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

二○一○年十二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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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苏州市沧浪区大龙新村62幢北 电话:682014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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