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盘溪中心小学文明教师评选细则

作者:  发布时间:2017-02-13 点击次数:

盘溪中心小学文明教师评选细则


2017-02-13 14:19:53 单位:px 作者: 关键字: 该文章已被浏览5次!

一、总体要求:

忠于事业,师德高尚,精通业务,效果显著。

二、具体条件:

(一)忠于教育事业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,忠于党的教育事业,立志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终身。

2、认真贯彻方针,坚持育人宗旨,端正教育思想,全面培育人才。

3、兢兢业业,埋头工作,服从大局,团结同志,不计得失,能为学校和本职无私奉献智慧和力量。

4、能适应时代要求,站在教改前列,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,提高育人功能。

(二)师德修养较高

1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,认真执行师德规范,具有'爱生敬业'的精神,坚持做到教书育人。

2、不断提高师德修养,事事处处为人师表,在教师学生和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。

3、关心爱护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、爱好和正当权益,建立平等、和眭、亲近的师生关系,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。

4、遵纪守法,克已奉公,不搞有偿家教,不搞第二职业。

(三)精通教育业务

1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,熟悉新教学科的教材体系,具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和处理教材的能力。

2、刻苦钻研教学业务,自觉参与教育科学研究,积极改革课堂教学,提高课堂教学效果,优质课较多。

3、自觉执行教学工作规范,真正做到教学工作“七认真”,工作无差错,考核评价高。

4、不断进行继续教育,努力提高教学基本功、学识水平、技能技巧、组织教学等方面的能力。

(四)教育效果显著

1、认真贯彻教学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的方针,面向全体学生,转化后进学生讲办法,求成效。

2、努力做到轻负担高质量,提高课堂教学效能,教育质量具有领先优势。

3、认真辅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,发挥自身优势,培养学生特长,所带学生在各类竞赛中获奖。

4、能积极总结经验,撰写论文,文章能在各类报刊杂志或相关会议上交流发表。

三、评选办法:

1、每年组织教师认真总结交流。

2、按教师总数的20%评选,由年级组推荐评比对象,进行民意测评。

3、学校行政对评选对象考核审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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