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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公告

盘溪中心2021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材料准备相关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1-05-26 点击次数:

新生入学流程

(1)新生信息采集。根据苏州市教育局《2021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》,请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家长,于5月24日-31日通过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底部“入学招生”栏目,进行信息采集。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有效性,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信息。

提醒:信息采集系统开放时间是5月24日-31日请各位家长在5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采集信息,不要错过填报时间。(新生出生年月:2014年9月1日—2015年8月31日)

(2)学校现场审核材料。根据网上填报信息,于6月5日和6日,家长携孩子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。

准备材料明细:(原件+A4纸复印件

①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的报名表。

②学生父母(夫妻)在“施教区”范围内,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产权房的房产证明:不动产证或房产证。

③一家三口户口本。如果有二胎家庭,大孩入学已经用了学位,二胎入学时候,请提供一家四口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。如果户口不在一本上的,有几本提供几本,并出示相关证明(如:结婚证等)

④婴儿出生证。

⑤预防接种证(只要原件,无需复印)。

⑥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.(网上下载打印)

特殊情况需提供材料见下《特殊情况材料说明》。

(3)请立即扫码关注“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”微信公众号

(4)8月15日,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
复印要求:户主页及“附记”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

说 明:

(1)不动产权证(原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)复印件需要复印清晰以下内容:产证编号、产证地址、房屋面积、土地性质、房屋所有人、房屋共有人信息。

(2)有一部分老版本的房产证的产证编号和房屋地址不在一页,需要单独复印出来。

(3)产证的“附记”页要一并复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特殊情况:

(1)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,或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,请出具夫妻双方六区唯一房产证明。

(2)苏州籍学生,如果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,户口、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并为唯一居住地的,请出具夫妻双方六区无房证明。

提醒:家长可在手机上登录“苏易登”APP,获取夫妻双方六区无房证明。

(3)父母离异,根据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”,确定孩子的监护人,以监护人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。监护人需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、复印件。(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,国家相关机构盖章。)

02

户口本

 

 

 

复印要求:首页、第一监护人页、第二监护人页、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

说 明:首页(户主页,上面有两个章)、其他都可以叫做个人页

(1)孩子和监护人户口需与房产一致,户口可以把4页直接复印在一张A4上;

(2)港澳台侨:提供港澳通行证、台胞证等原件和复印件。

(3)父母离异,则依据法院判决,只需要提供有抚养权一方和孩子的户口即可。

提醒:户主页必不可少,户主页上的地址即是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,孩子个人页上有籍贯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。信息采集时要一字不差填写。

03

婴儿出生证

复印要求:复印在一张A4纸上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04

预防接种证(原件,无需复印)

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,交打印好的原件。(需下载后打印,打印后有二维码和条形码,直接网页打印无效)

打印地址:社区医院、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

 

 

 

 

特殊情况

离异家庭需提供以下材料

(1)父母离异家庭,需提供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、复印件。(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,国家相关机构盖章。)

(2)离异后重组家庭前出生孩子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和重组后结婚证明。

【备注:六区指姑苏区、园区、新区、相城区、吴中区、吴江区。】

 

 

 

 

 

 入学咨询服务

咨询电话:68201420-806;68201485-809

联系人:李老师;

接待时段:上午9:00-11:30,下午1:30-4:30,

节假日、双休日休息。

地址:苏州市沧浪区大龙新村62幢北 电话:682014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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