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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校务公开制度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4-05-09 点击次数:

1、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认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,提高民主管理学校的水平,促进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。

2、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,并根据人事变动随时调整,加强对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。

3、设立校务公开栏,使校务公开工作有固定的场所。

4、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,研究公开内容,主要展示以下内容:

(1)、学校发展规划;

(2)、学校基建管理;

(3)、学校收费项目、标准及管理;

(4)、学校财务管理;

(5)、教师评优评先、职称评聘及年度考核;

(6)、教师家属子女“农转非”;

(7)、教职工住房建设及分配;

(8)、多数群众和教职工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等;

(9)、教代会有关材料。

5、公开的内容要求实事求是,既要反映成绩,又要反映存在的问题;每项公布的内容要认真核准,提交领导小组同意后,方可公布;公布的内容要及时,要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,认真解释群众提出的问题,答复群众提出的要求,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。

苏州市盘溪中心小学

2014年2月

地址:苏州市沧浪区大龙新村62幢北 电话:682014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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